学校首页 回到旧版

规章制度

美术教室管理制度

发布者:农大附校 发布时间:2021-03-19 浏览次数:1400

美术教室管理制度

一.美术教室是进行美术教学和学生训练的主要场所,由美术教师管理使用。其它部门借用须向学校申请登记,归还时要及时检查,人为损坏必须照价赔偿。

二、学生要在教师的带领下,有秩序地进入教室,按次序入座,不得私自更换,不得挪用座位。

三、学生在美术教室内要严守纪律,听从指挥,保持室内整洁、卫生。不准携带无关物品,不准随地吐痰,乱扔废纸,不准高声喧哗,不准吃零食。

四、任课教师要爱护和负责保管美术教室内所有公物,不得随意外借和转移,如有损坏要及时查清原因,并令其照价赔偿。

五、美术教室设备未经负责教师允许,其他教师、学生不得使用。

六、在美术教室学习及活动人员须爱护美术教室设备物品,如遇损坏,立即通报美术组负责人同时上报总务部门解决。

七、授课后,学生应有秩序地离开教室,做好卫生清扫工作,教师检查后,方能离开教室。

八、离开教室时,必须收拾静物、关窗、关灯、关门。

版权所有@山东农业大学附属学校
鲁ICP备05002369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