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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章制度

福校长(行政)工作职责

发布者:农大附校 发布时间:2021-03-19 浏览次数:46

副校长(行政)工作职责

1.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及各项政策法规,组织实施依法治校工作。

2.组织实施全校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调动全体师生的积极性。

3.负责草拟学校德育工作和少先队工作计划、总结,提交校务会讨论。了解、掌握师生校内外思想品德情况,有针对性地提出教育重点和要求,并制定实施措施。

4.认真学习新的教育理论,加强对德育和少先工作的研究,努力探索时期德育工作和少先队工作的新思路、新途径。

5.负责审定各处室制定的德育工作计划和班务工作计划,并督促实施。切实好学校卫生、纪律、安全等项工作的检查评比。

6.负责检查班队会的开展情况,做到专时专用,讲究实效;定期召开班主任会、家长会和学生座谈会,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,并认真组织好重大节日的庆祝活动。

7.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管理。协助校长选配好班主任(中队辅导员),负责落实班主任工作计划,指导班主任做好班务工作;对班主任进行考核和评定。

8.负责校园文化建设,好学校的体育、卫生、艺术工作。定期举办作

品展览或汇报演出,组织参加各类比赛活动。

9.重视校外教育,努力实现学校、家庭、社会教育的密切配合,定期召开家长,广泛听取意见,家校联手办好学校。

10.负责安排好学生的假期活动,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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